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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八大权利八大义务)

八项权利八项义务是什么?

八项权利:

第一,参加党的会议和阅读党的文件,接受党的培训。

第二,参加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第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第四,有根据和负责地批评、检举任何组织和党员。

第五,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参加申辩、作证和辩护。

第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向上级提出。

第八,有权向上级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

八项义务:

第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第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第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多做贡献。

第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

第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

第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第七,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第八,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要挺身而出。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1、政治权利和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自由;

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

5、社会经济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

7、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8、保护华侨、归侨和侨誉的权利和利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6、其他义务。

我国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基本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其内容如下:1、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4、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5、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有哪些

我国公民的八大基本权利:

政治权利和自由;功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的保护;保护华侨、归侨和侨誉的权利和利益。

我国公民的六大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义务。

我国规定的受教育权利 ①是全体公民的权利 ②具有强制性.公益性和统一性③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

  • ④是一项基本的人权⑤都在义务教育法中进行了具体规定 那几个对?
  • 12345都对。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 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监督权;等。

平等权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基础.但是,平等权也是具有相对性的,并不排

  • 问题补充: 斥合理的差别。这句话对吗?
  • 法国《人权宣言》规定:“人生而自由,权利平等,永久不替”,任何一种权利的诞生和存在的背后都有一种思想和理念支撑,而且这种思想和理念往往先于权利产生并促成权利保护的实现。而人人生而平等也是大多数人在追求权利平等的运动中确定下来的。在我国《宪法》中也有专门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剧作家尤里皮迪兹在《腓尼基少女》中写道:“平等,使朋友和朋友,城市和城市,联邦和联邦互相亲密。平等,它是人类的自然法则,上天注定平等是人的本分,权利和命运由她分配。”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他认为“所有社会价值——自由权和机会、收入和财富以及自尊的基础——都应当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任何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不平等分配符合每一个人的利益。”而平等又可以分为“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平等”,因为,绝对意义上的平等在现在看来是不存在的,我们只能去追寻一种更为合理的相对的近似的平等。平等与合理的差别并不矛盾。平等并不意味着否认一切差别。根据马克思主义矛盾原理,任何事物都是同一性和特殊性的统一。人与人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如果不问具体情况如何,法律上均予以同等之对待,结果形式上平等,实质上却不平等。因此,您说的平等权也具有相对性,并不排斥合理的差别是对的。愿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亲,麻烦给个好评哈!

除了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外,我和法律还有什么关系?

  • 你与别人的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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