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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哪些基本规定图片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哪些基本规定和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哪些基本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给出了如下规定: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兼容性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 22134—2008)的有关规定。

5)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6)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7)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8)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用变频启动方式。

9)地铁列车上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通过无线网络等方式将列车发生火灾的部位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声光手报规范高度是多少?

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规定:当火灾警报器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手动报警装置距地1.5m,火灾报警主机安装于值班室或监视处,下底边距地1.5M。

报警器,分为机械式报警器和电子报警器。报警器主要利用现有的电话网络或者无线手机GSM.GPS网络,通过无线或则有线的方式,连通主人电话,或则手机,实现远程防盗功能的电子产品,如红外探测器,门磁,烟雾探测器,红外栅栏等。

随着科技的进步,机械式报警器越来越多地被先进的电子报警器代替,经常应用于系统故障、安全防范、交通运输、医疗救护、应急救灾、感应检测等领域,与社会生产密不可分。

gb50166-2019火灾自动报警规范光警报器安装高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 50166-2007)里面提到:3.8.2 火灾光警报装置应安装在安全出口附近明显处,距地面1.8m以上。

光警报器与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不宜在同一面墙上,安装在同一面墙上时,距离应大于1m。

主皮带自动灭火报警装置安装规范?

1、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自动喷淋系统的组成:报警阀、控制阀、水力警铃、系统检验装置、压力表、启闭指示装置。并设有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辅助电动报警装置组成。

3、报警阀安装距地面1.2米。

4、每个报警阀控制的喷淋头湿式或预作用喷淋头不超过800个。干式有排气装置的500个,干式无排气装置的250个

5、消防支管的管径不小于25。每个消防支管安防多能代8个喷淋头!

首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明确相应的技术要求(技术交底);

2)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齐全并能保证正常施工;

3)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正常施工要求。

其次,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2)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交接时,应进行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3)系统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相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4)系统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5)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完成。

第三,根据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应分为以下几个子工程顺序进行。

一、设备、材料进场检验,主要分为材料类(如电缆电线、管材)、探测器类设备(如点型、线型、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等)、控制器类设备(如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区域显示器等)和其他设备(如手报按钮、消防电话、应急广播、应急电源等)。

二、安装与施工,分类同进场检验。

三、系统调试,按探测器、控制器、其他设备进行调试,尔后进行整体调试。

四、系统验收,按先子系统后全系统的顺序进行,系统验收未通过,不能投入使用。

穿管明敷、电缆槽盒、电缆桥架明敷。其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明确规定:10.2.1 火灾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方式布线。10.2.2 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然体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

当采用明敷设时应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保护措施。

采用阻燃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封闭式线槽内。个人见解:一般初期探测报警的线路明敷没问题,因为在火灾初期温度不会太高,不至于损坏电缆影响探测报警,当探测报警信号发出后,由于历史使命已完成,即便线路损坏也无妨;联动控制、警报、通讯线路暗敷比较好,因为它是在火灾状况下工作,应具有一定的耐高温安防,如正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自动灭火系统、消防电话的电缆等。

如果明敷时安防好采用耐火电缆,以保证系统在灭火、疏散指挥等过程可以正常运行。

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6.3.2条规定: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设置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当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高度宜为1.3米~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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