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和解协议怎么写?
强制执行的和解协议是指在民事诉讼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以下是一份强制执行和解协议的大致撰写格式:
1. 协议标题:在文件顶部写上“强制执行和解协议”或“执行和解协议”。
2. 协议主体:写明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甲方)和被申请人(乙方)。
3. 协议背景:简要概括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执行过程,以及双方为何达成和解。
4. 和解内容:
(1)甲方同意乙方在一定期限内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承诺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甲方支付款项;
(3)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
5. 协议期限:明确协议的有效期限,如有特殊要求,可以注明分期还款的截止日期。
6. 协议履行:双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和解协议,如有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到位,对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 协议解除: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和解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均应遵守。如有特殊情况下需要解除协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
8. 争议解决:约定如双方在执行和解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9. 协议效力:表明本和解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10. 签署: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协议正文结束后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署日期。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强制执行和解协议撰写格式,具体协议内容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结果进行调整。在签订和解协议前,请务必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双方当事人应遵守协议约定,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和解协议司法解释
执行和解一般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平等协商,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方式、主体、范围等内容自愿达成的协议。执行和解作为民事执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为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民事执行法所采纳。
我国《民事诉讼法》也确立了这一制度,《民事诉讼法》第211条明确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诉讼外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吗
诉讼外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意见》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和解后可以两种方式结案:申请法院制作调解书或申请撤诉。如果当事人没有将和解协议提交法院审查并制作调解书,从本质上看它仍然是私法上的行为。本案原告与被告虽然在上诉期内达成了和解协议,但该协议不过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契约,他们仅仅是因为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而申请撤诉,因此法院并没有赋予和解协议以强制力。
民事健康纠纷,我在执行局和被执行人公家单位负责人签了和解协议,现在为履行和解协议,执行局对公家单
- 要不出钱来,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 找执行局向被执行单位要钱,执行局就是为胜诉方收钱的。
执行和解协议中以房抵债条款能否起诉确认所有权
- 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执行中达成了到期不能还款用车库抵顶债权,车库不能办理房产证,申请执行人能否以该协议中的以房抵债条款,起诉要求确认该车库的所有权?谢谢
- 既然是“以房抵债”,那么此房已经以实物的形式,充当债务款项,此房的所有权必须属于债权人。 无论是协商和解成立,还是法院判决执行,债务人对于此房的所有权,必须依法转属债权人,也就是所说的“过户”! 人民法院会下达裁定书,但是会说明“当事人和解达成执行协议,人民法院执行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