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女方应当注意什么?
离婚时女方应注意两点。
一是如果有孩子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用的问题。
孩子若小,法院一般会把孩子判给女方抚养。这时,女方必须要求法院对男方的探视,按时提供抚养费等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若无孩子,女方若无过错,可要求法院在财产方面给予一定照顾。同时,对于家中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和钱财分配方面,小心男方耍手段欺骗你。
若孩子归男方,你又对孩子有感情,必须对你行使探视权等等作出规定,以保证你到时有法可依,行使权利。
离婚时婚前财产有哪些注意事项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待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假离婚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对夫妻双方人身关系来说,在法律上双方结束了配偶关系,原来的婚姻关系归于消灭,双方任意一方均有权选择与其他人再次结婚,如果出现一方不愿意复婚的情况,另一方也求诉无门。
2、从财产分割上来讲,很多夫妻在财产分割上是欠考虑的,这种协议是以双方自愿的表象呈现出来的,即使看来不合情理,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所以,当其中一方作出“净身出户”的意思表示后,取得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复婚时,另一方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3、从国家法律政策层面来讲,为了规避国家政策而假离婚的夫妻双方面临着一旦被政策执行者识破假离婚骗局,有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甚至刑事处罚。
婚外情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
因婚外情离婚有以下注意事项:
一、取证。婚外情的证据比较难以取得,另外单独的证据也很难证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所以应当尽量多地准备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有:照片、录音、录像、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如婚外情的一方曾给配偶写过的保证书)、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二、抚养权方面。如果有婚生子女的,想争取抚养权的,可以证明一方无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或者有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恶习等,或证明自己的经济能力、生活习惯可以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三、如果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重婚的、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还有权向对方主张损害赔偿。
四、无婚外情的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假离婚买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1、假离存在很大的风险,小心假戏真做。
2、法律上是不提倡假离婚的,很有可能给自己带来官司。
3、就算是假离婚,对孩子不管是生活,还是心里有着很大的影响。
4、而且假离婚半年之后才可以买房,买房一年以后才能复婚。
写离婚起诉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情绪的影响写下对自己不利的语言。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签订离婚协议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协议事项。
(2)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协议无效。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不予办理离婚登记。
(5)对于家庭财产较复杂情况,建议在律师的指导下起草离婚协议书,对双方都是一种保障。
法律依据: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军人离婚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军人离婚时的注意事项有: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2、双方均为现役军人,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1、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
2、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
3、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孩子一岁以内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财产怎么分配?
- 孩子一岁以内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财产怎么分配?我们结婚两年,现在孩子四个月,继而发现各种不合适,素质差距太大,动不动就会出现一些伤人的词(滚,屁,甚至因为没有给孩子把嘴上的头发摘掉而说出的“废物”),这些伤人的话我几乎从来没有说过,对妻子不尊重,对生活没有情趣(从结婚后半年如不要孩子几乎无夫妻生活,现在没有亲吻,拥抱,互相称呼名字)自私且固执,无法改善经济情况却经常把压力变为情绪,对妻子付出视而不见(我有工作,生产哺乳期间有收入)对孩子的事情不够重视,现夫妻关系已经非常紧张,目前租房子住,新房预计年底能交房,房贷19万,房子写的他的名字,婚后用我俩公积金一起贷款,有一辆车,约18万,是婚前他出15万,我家出3万购买,写的我的名字,婚前他有一个公司股份,现在有小幅度升值,还没有分红或是任何收益,如若离婚,我知道一岁内孩子涪订帝寡郜干佃吮顶经基本会跟妈妈,条件来说,我家城市条件比他家农村要好,工作来说,我们差不多,这样的话,财产该如何分配呢?有什么注意事项呢?
- 1、女方可以提出离婚,男方不可以;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涪订帝寡郜干佃吮顶经,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请问协议离婚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为自己争取权益?
- 离婚协议,只要你两夫妻共同协商。就可以了,最好是不要离婚,单亲家庭的孩子好可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