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无过错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具体如下:
1、无过错责任适用于损害后果的发生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所导致的场合;
2、无过错责任是与过错责任相并列的责任形式;
3、无过错责任的宗旨在于合理补偿损失;
4、无过错责任限制了一般免责事由的适用;
5、因果关系是决定责任的要件。
民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
民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依照法律规定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过错为构成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的归责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在主观上有没有过错,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侵犯肖像权的无过错责任是什么
侵犯肖像权的无过错责任,通俗解释即为他人在无意识,不小心的情况下,在未经允许的前提下对你的肖像进行了不利利用。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
1、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3、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
5、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与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机动车方无过错;
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
7、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8、单位用工;
9、个人家人用工;
10、未成年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区别有哪些
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两者都是属于归责原则之中,严格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区别在于,严格责任是指基于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责任,它介于无过错与过错推定之间的责任,多用于合同法之中。
他们不同在于免责事由不同,严格责任需要侵权人证明自己无过错,无过错责任需要侵权人证明自己具有法律特别规定的免责事由,而不是仅仅证明无过错不能免责。
【法律依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无过错责任是什么
无过错责任又称“无过失责任”。法律责任的一种。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在主观上没有过错(故意或过失)的情况下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但依旧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有哪些
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规定:
1、《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2、依据上述规定以及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损害的发生既不是加害人的故意也不是受害人的故意和第三人的故意造成的,但法律规定由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特殊归责原则;它是一种基于法定特殊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其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有效弥补受害人因特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它与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共同构成现代司法制度中侵权民事责任的三大归责原则。
除了法律规定,还有哪些情况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更为妥当
- 现在的侵权类型的案件中,除了法律规定,还有哪些情况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更为妥当?告诉我哪一类的就好了 谢谢么么哒
- 无过错责任只能由法律规定。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区别
- 怎么判断
- 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的过错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重申过错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归责原则,它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只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以过错为要件的,过错便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其主观上有无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均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几种无过错责任: 产品缺陷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违规饲养动物的责任、饲养违禁动物的责任
关于无过错责任的一道题目~~~~~~~~具体说一下无过错责任,百度解释的太多,能不能简单明了一些啊~~~~~~
- 李某出差,他把七岁的儿子小李委托给张某照看。但是双方事先有约定,小李出现任何问题概由张某负责。在这个期间,小李放爆竹,把邻居家的稻草点燃,造成大火,需要赔偿5000元,请问,这是由李某独自承担民事责任还是由李某和张某一起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说“无论是全权委托还是限权委托,委托人仍要对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那张某和李某这算另有约定吧?那是不是按约定来?由张某负责?或者是说,李某应该承担无过错责任,而张某应该承担有过错责任(解析是说双方连带责任,李某无过错责任,张某有过错责任)请大家帮我解释一下为什么李某要负无过错责任呗~~~~~~~~~~~~~~
- 百度解释的太多?呵呵.那就简单一点吧,哪怕另有约定,但是李某作为小李的法定监护人,所以才需要负无过错责任.张某在约定期间作为代理监护人,通俗一点讲,就是当时小李由谁来带.谁就要负过错责任,即为主要责任,但是因为张某不是小李的法定监护人,所以才会有个过错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分.这么讲不知道你清楚没有?不明白的话可以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