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上委托人和受托人怎么写?
在委托书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写法应该如下:
– 委托人:即委托事务的发起人,一般是在委托书上签字并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 受托人:即受委托人,一般也是在委托书上签字并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委托书范例,供参考:
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名称)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联系电话:__。
受托人:(姓名/名称)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联系电话: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办理以下委托事务:
(在此列明委托事务的具体内容)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认真履行代理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委托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在此填写委托书的有效期限),逾期自动失效。
委托人(签字): 日期:__
受托人(签字): 日期:__
受托人是指什么意思
受托人又被叫做受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指的是具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指示从事相应的民、仲裁活动、商事活动或者诉讼的人。
受托人有着处理信托事务中应当依法承担义务的责任,这些责任主要包括:受托人在接受信托财产时,必要要按照信托契约中的规定进行善意和积极负责的保管、如果因为自己的问题造成了信托财产的损失,就要负责赔偿的责任。
另外,受托人必须站在委托人和受益人的日常上处理信托事务,并将追求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作为宗旨,忠实的为他们服务。对于受托到的事务必须由自己来执行,这是因为信托主要是建立在委托人对受托人信任基础上的,如果换成了其他人执行,就破坏了信托的基础。
如果不是信托契约有所改变和迫不得已的情况,不得让其他人来处理信托事务,选择其他人来处理时,受托人就需要承担一切的风险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补的对抗善意第三人 是什么意思,求解
- RT,谢谢
- 我认为没有这样的案例,因为有个表见代理的问题1164只要是善意第三人就不能对抗,因为善意第三人并不知情,所以法律才称之为善意,就要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只有是恶意第三人(明知无权代理或串通的情况)才可对抗